北京市東城區關于開展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的處置通報(2024年10月第1期)


1.北京億冠佳瑤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小谷姐姐;崇文門外街道)
存在加工操作場所環境衛生不達標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2.北和友文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小北的朋友·北京中軸線主題郵局店;安定門街道)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業主動落實食品安全風險防控不到位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3.北京金子金餐飲有限公司(紅星前進面包牛奶公司;北新橋街道)
存在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評價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4.北京昱晟晏成都小吃部(老北京炸醬面·百年鹵煮爆肚東華門店;東華門街道)
存在后廚操作區域垃圾桶未加蓋,食材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未避免食品接觸不潔物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5.北京東輦賓館有限公司(全季酒店;安定門街道)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業主動落實食品安全風險防控不到位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6.北京鵬宏天外天餐飲有限公司(天外天;東華門街道)
存在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予以警告。
7.北京市新宏狀元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保粥店(宏狀元現熬粥;東華門街道)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業主動落實食品安全風險防控不到位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8.北京金福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金福德烤鴨店;東華門街道)
存在后廚操作區域垃圾桶未加蓋、未保持操作場所環境整潔以及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使用前未消毒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9.北京鴻樹商貿有限公司(鴻樹便民生鮮超市;永定門外街道)
存在未按規定配備防蠅、防鼠、防塵等設備設施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0.北京莉祥源商貿有限公司(鴨貨鹵菜;永定門外街道)
存在入網食品經營者未按照許可的經營項目范圍從事食品經營的問題,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依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責令改正,處以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