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27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時間:2025-07-14 08:28 來源: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原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省市場監管局第27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1、關于抽檢不合格項目的風險提示.doc
2、第27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3、第27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7大類食品796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785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質量指標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標稱龍巖市尚嘉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2月20日生產的山藥吐司餅(餅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龍巖百姓樂家超市有限公司新羅東肖店。龍巖市尚嘉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寧德市婧廚坊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芋泥奶酪青團(加工日期為2025年3月13日),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標稱龍巖沉缸酒業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2日生產的沉缸酒(五年陳)(黃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龍巖沉缸酒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四)標稱福建省永泰縣森輝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8月7日生產的森輝橄欖(蜜餞),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南平市建陽區雙好購物廣場。
二、質量指標問題
(一)標稱廈門白鷺食品工業有限公司2025年1月24日生產的魚皮花生,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泉州市豐澤永相逢百貨有限公司豐澤溫陵分公司。
(二)標稱福州菡香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2月10日生產的黃金三明治(咸味)面包,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莆田市荔城區大兆生活超市。
(三)標稱福州康友貿易有限公司2024年6月21日生產的白砂糖,還原糖分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銷售單位為平潭縣興福興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康友貿易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三、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廈門南旭實業有限公司采購的雞蛋(購進日期為2025年3月5日),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廈門南旭實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福州市倉山區有一間水果店銷售的香蕉(購進日期為2025年4月24日),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福建速派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采購的白雞蛋(購進日期為2025年4月17日),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泰寧縣城關小平水果攤銷售的香蕉(購進日期為2025年4月16日),吡蟲啉、氟唑菌酰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