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無保質期食品,商家卻無過錯?真相是……
時間:2024-12-20 10:38 來源:廣州市場監管微信號
平時在市場、超市買東西


你會不會留心
包裝上的保質期信息?
近日
消費者吳某
在某超市購買一款食品
吃完后發現
該食品外包裝未標注保質期限
他找到商家理論
要求商家賠償,卻遭到拒絕
吳某于是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接到舉報后,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立即到事發地進行調查取證。
根據舉報人提供的消費憑證,并通過現場檢查得知,吳某購買的食品為酒精度大于10%的飲料酒。
GB 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4.3.1條關于保質期有如下規定:
下列預包裝食品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味精。
因此
吳某購買的食品
屬于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的商品
商家并無過錯
工作人員將這一情況反饋給吳某。吳某稱,以為所有的食品都要標注保質期,不知道有這樣的規定,并表示撤回對商家的舉報。
為何上述這幾類食品
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
這些食品之所以能夠被免除標示保質期,與它們各自的特性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酒精度高的飲料酒依靠高濃度酒精實現防腐,食醋憑借醋酸來發揮抗菌作用,而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和味精則是由于其穩定的化學性質而不易發生變質。
免除標示保質期
是不是意味著
可以無期限地儲存和食用?
保質期實際上是由貯存條件和期限這兩個因素共同構建而成的,這二者之間緊密關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一旦貯存條件無法滿足要求,那么保質期就極有可能縮短,甚至會導致食品喪失安全保障。